【苏州华鑫中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06-1-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各省市县
1. 招标条件
苏州华鑫中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苏州华鑫中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苏州华鑫中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计划开发总容量约为200MWp(项目容量以招标人最终实际建设规模为准)的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容量上网。本次对上述光伏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框架招标。
项目所在地遍布全国各省市县,可能涉及新疆、内蒙、海南等边远地区。目前首个项目为华鑫浙江省12.598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在地为浙江省绍兴市、衢州市、金华市等地,利用13家企业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并网光伏电站。单个厂区计划工期不超过60天,总工期不超过120天。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根据需要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管理概算;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施工图工程量的核算;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信息咨询;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配合审计工作;需造价专业人员常驻现场(驻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2.3建设项目规模200MWp为预估量,因政策等因素影响,招标人不保障合同有效期内全部兑现,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拟建设项目规模提前终止合同。
2.4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为苏州华鑫中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3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签章页、承包范围、签订日期关键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起至2022年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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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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