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分公司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华能山西分公司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360)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西分公司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芮城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芮城县阳城镇一带,根据项目工作进展安排,亟需开展该项目的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完成华能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包含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含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并负责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意见书或批文;报告内容包括:完成项目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调查勘验,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完成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完成使用林地四项补偿费用评估报告编制,为甲方申请办理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提供技术支持。
本工程拟使用林地面积300公顷(包含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若在服务过程中实际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面积发生变化,以乙方单公顷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的中标价格据实结算。
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在招标人提供准确林地范围及相关资料后,2个月内取得专题报告,配合招标人办理林地缴款及批复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自2019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30日14:00起至2022年10月9日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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