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尔羌河米斯克尼水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2-09-30
(招标编号:CHDTDZ038/20-QT-137)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叶尔羌河米斯克尼水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世纪大道118号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资料齐全后,10个月内取得报告送审稿
2.4招标范围: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咨询服务,出具审查意见等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8/20-QT-13701 |
米斯克尼水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米斯克尼水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0年后在国内承担50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均可,不含1999年底前首台机组已投产发电项目)装机1000MW及以上且最大坝高150米及以上的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查或咨询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列表留核实电话);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第一次招标中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9-30 到2022-10-09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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