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塔筒设备二次转运运输服务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招标编号:CHDTDZ007/22-QT-00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塔筒设备二次转运运输服务二次公告已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江永县
2.2.项目规模:蓝山大源75MW风电项目15套风机塔筒设备;松柏二期70MW风电项目14套风机塔筒设备(含2套混塔,12套钢塔)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技术规范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7/22-QT-00301 |
塔筒设备二次转运运输服务 |
蓝山大源15套塔筒、江永松柏14套塔筒(包含12套钢塔,2套混塔)从设备堆场至各风机安装平台二次转运(含牵引)车板交货。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设备二次转运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3项山地风场塔筒转运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塔筒台套数不少于15套),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8 14:47到2023-04-24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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