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20kV高压配电装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招标编号:CHDTDZ002/23-SB-003)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20kV高压配电装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2.2.项目规模:2×4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全部交货。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套220kV GIS及220kV户外设备(3个进线间隔、2个出线间隔、1个母联间隔、4个母线间隔、2台户外电压互感器、15台户外氧化锌避雷器)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02/23-SB-00301 |
220kV高压配电装置 |
1套220kVGIS及220kV户外设备(3个进线间隔、2个出线间隔、1个母联间隔、4个母线间隔、户外电压互感器、户外氧化锌避雷器)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高压配电装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GIS合同业绩。(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31 10:48到2023-08-07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