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虎头崖风场无人值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220)
一、 招标条件
虎头崖风场无人值守改造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风电场站驻地
2.2项目规模: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虎头崖风场,位于莱州市虎头崖镇,共安装25台华锐SL1500/77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个月
2.4招标范围:1.虎头崖风电场五防系统子站、风机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安全警卫子系统、门禁子系统、环境监测子系统、消防子系统等智能硬件完善;2.视频监控、安全警卫、门禁、环境、消防、风机、五防、生产平台等数据采集、传输和集成;3.在莱州金城部署一套片区无人值守辅控平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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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22001 |
虎头崖风场无人值守改造项目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虎头崖风场无人值守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9.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0.近4年内(2020年-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信息系统(平台)开发或升级改造等同类业绩(需含有视频监控或者环境监测等集成内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否则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31 11:56到2023-08-07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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