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1-07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华能漳浦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利用鱼塘、塘堤、沟渠建设光伏电站,本期规划建设8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最终取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意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工作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通知之日起6个月(自然日)内完成工作。
2.6 招标范围:在充分收集和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自然资源、环境和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和资料的前提下,编制本项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包括需要的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水文动力观测数模及分析等专题调查。最终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应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HY/T0238-2020)、《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源[2021]1号);《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宗海图编制技术规范》(HY/T251-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会务,与相关单位做好对接工作,根据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结果及时修改相关内容,直至其满足业主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得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和批复文件,同时配合业主方取得海域使用权及相关支持性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需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海域使用论证项目业绩。须提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1时00分起至2023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1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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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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