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重水堆观察孔道生产同位素辐照装置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秦三厂新增堆顶辐照生产同位素装置项目重水堆观察孔道生产同位素辐照装置成套设备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秦三厂新增堆顶辐照生产同位素装置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秦三厂新增堆顶辐照生产同位素装置项目以秦三厂 2#机组 1号观察孔为目标,设计、制造一套辐照装置,用于同位素生产,并完成辐照装置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必要的接口改造工作
项目需采购辐照装置成套设备,主要包括辐照装置本体、屏蔽转运容器、靶盒装载机构、转运机构、堆顶屏蔽体、氦气充排系统、密封阀、机电控制设备、备品备件等
2. 招标范围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辐照装置本体、屏蔽转运容器、靶盒装载机构、转运机构、堆顶屏蔽体、氦气充排系统及密封阀、机电控制设备、备品备件等,采购范围物项清单见下表 1: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年(2018---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年(2020---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年(2018---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持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基于 ISO9001的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8月 9日至 2023年 8月 15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人民币 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 元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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