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汽机房箱罐设备采购竞谈项目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04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309000153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货物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9-09 1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3-09-14
交货时间: 2023-09-20
资格条件
说明: 新疆公司华电标识(1)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汽机房箱罐设备采购竞谈公告
受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竞谈组织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汽机房箱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谈,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竞谈人报名参与竞谈。
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竞谈人: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四、竞谈内容及竞谈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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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
项目内容: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项目地址: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供应商近5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并提供1项10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发电项目配套压力容器设备合同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4.与需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的竞谈。
5.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8.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供应商如有围标、串标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列入D级供应商,取消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
供应商在缴纳竞谈保证金后,请通知集采中心联系人,并将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截图发给集采中心联系人,由集采中心打开文件下载权限。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