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04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309000156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9-08 22:28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3-09-12
服务开始时间: 2023-11-01
备注:
资格条件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为一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涉及主要业务领域有采购招标、公司法务、工程建设、碳排放权交易等,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法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为采购人及其合署办公企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派驻点律师两名,配合采购人工作时间,遵守采购人日常工作制度,提供驻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就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重要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为采购人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依法提供建议、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政策信息、法律信息和相关信息咨询等;
2.协助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谈判文件、往来函件、公司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申请审查会,开展采购申请相关文件合法合规审查。
3.应采购人要求,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采购响应过程中的异议、投诉等争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4.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风险、内控、合规管理提供专业意见,协助采购人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完善。协助采购人开展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开展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法律、合规审查。
5.协助采购人开展法人治理相关工作,协助采购人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开展公司设立、法人治理、三会管理、公司章程、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工商代理、股权收购或转让等公司法律事务;
6.协助采购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采购人提供普法培训,服务年度内每月至少发布一篇普法文章,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时长不少于3小时的专业培训。
7.每年度出具法律顾问服务报告。
8.协助采购人开展法律管理标准化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9.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法律管理有关的其他合理工作。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资格条件:
1.通用资格条件:
1.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5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6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 专用资格条件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应答人的执业律师须达到30人及以上(须提供执业律师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委派的驻点人员应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为法律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人员(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委派的驻点人员至少一名为执业律师。
2.3业绩要求:
(1)应答人自2020年至应答截止日,应具有两项及以上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业绩。
(2)应答人拟派驻的两名驻点人员自2020年至应答截止日,应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拟派驻人员服务经历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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