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尾工-2023年10月广东分公司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x400MW级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建尾工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广东大唐国际深圳
宝昌燃气热电扩建工程项目开工的批复》(大唐集团工〔2020〕620 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融资,
出资比例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90.88%、香港金宝(集团)投资有限公
司9.12%,招标人为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GD-202310033
2.2 项目名称:土建尾工-2023 年10 月广东分公司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
有限公司2×400MW 级扩建工程项目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2.4 建设规模:2×400MW 级扩建工程,土建尾工主要包括:1.约240 米厂
界隔声屏障基础,约340 米厂界降噪围墙,约80 米厂界普通围墙,约68 米铁艺
围墙,约12.9 米高*2 米宽*200 米长机力通风塔降噪框架;2.约1400 平方米道
路,约5000 平方米地坪,23 套路灯安装,55 套摄像头安装;3.约4900 平方米
屋面保温、防水及防雷。
2.5 计划工期:暂定2023 年10 月01 日至2023 年11 月30 日,60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
日历天数为准。
2.6 招标范围:1.普通围墙、降噪围墙、机力通风冷却塔南北侧降噪结构;
2.厂区道路、地坪、地网、路灯、监控;3.主厂房屋面、给水泵房配电间屋面、
消防站屋面、照明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18 年9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 个及
以上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
已竣工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
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若有要求)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
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3.3.9 为进一步严格供应商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投标行为,现
公布常见不良行为(见附件1: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9 月18
日至2023 年9 月26 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