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电南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20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309000891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9-25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3-09-25
服务开始时间: 2023-10-10
备注:
资格条件
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华电南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对文昌市翁田镇水发兴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文昌市翁田镇水发兴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占地面积约2,000亩,备案装机容量100MW,已取得海南省发改委备案、海南省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项目已形象开工。
2、采购编号:
3、采购人:海南华电南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最高限价:15万人民币。
5、结算方式:电汇
6、采购需求:拟收购光伏发电项目,需进行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预收购阶段)、法律咨询等,并出具相应报告书,为项目收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尽职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和基本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经营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重大合同情况(经营性合同)及已生效但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合同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主要资产及财务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债权债务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资产质押或抵押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资产投保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融资担保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税务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劳动用工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环境保护情况;尽职调查对象的重大诉讼、执行、仲裁与行政处罚情况等,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7、质量要求: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
8、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3年止。(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法律服务费,已落实
10、项目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完整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能力,开启报价后谈判小组成员会首先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质和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法律规定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3.拟委派律师团队中执业律师为3名及以上专职律师,团队负责人为在司法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伙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
4.长期经营状况良好,执业律师(不含实习律师)80人以上。近3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近3年内至少有3个以上同类或类似项目法律专项服务业绩经验;
6.熟悉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及有关政府政策;
7.与委托事务、公司业务无利害冲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请按照采购公告资格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提供有效的文件及证明资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有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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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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