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能源公乌素镇公益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公乌素镇公益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1048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公乌素镇镇区北侧G109国道(东起公路检查站东侧的铁路专用线西至公乌素大桥)两侧及旧109国道道路两侧两处山体绿化;公乌素镇镇区北侧G109国道(东起公路检查站东侧的铁路专用线西至公乌素大桥)两侧补设灌溉管线;旧109国道道路两侧两处山体布设灌溉管线采购内容以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平整、土方、种植绿化、灌溉管线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以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绿化(或公园)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绿化(或公园)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1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7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