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泰兴江苏中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07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江苏华电泰兴江苏中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风险提示: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项目需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上级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签订正式合同并履行。若未获得审批,此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人双方形成约束,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9.6MW,直流侧容量12.042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计划施工时间自2024年至2024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ZB-07001 |
EPC总承包 |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生产准备⑥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屋面荷载鉴定、咨询评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验收、项目协调、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的全部工作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单独投标时,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单体容量1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2)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其中施工单位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单体容量10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施工承包或分包(须包含建安主体工程)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投运证明文件、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需要具有至少一项施工或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01 11:08到2024-02-08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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