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副井输水供暖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核桃峪煤矿主副井输水供暖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NZB2024-03-2-321 )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副井输水供暖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核桃峪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现生产生活用水取自周家镇市镇临时用水管线,最大供水量约960m3/天左右,副井场区后期最大需水量约3228m3/天。现供水系统能力不足,且供水不稳定,供水多次中断,2021年2804工作面防灭火期间,无法保证地面灌浆站供水。目前地面增加降温系统用水,灌浆站、瓦斯抽采站、降温系统因供水不足,不能同时运行。随着周家镇城镇发展,城镇自身用水随之增加,现有供水能力后期无法保证。现急需建设一趟供水稳定、供水量大的输水管线。管道敷设初期为矿井地面制冷站和灌浆站供水等生产单元供水,后期为核桃峪煤矿整个副井工业场地生产和生活供水,并预留为东翼风井场地供水水量。
根据环保政策要求,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副井工业场地供热热源为空压机余热利用机组及燃气锅炉,采暖成本较高。考虑到华能正宁电厂即将建成,利用正宁电厂余热为副井场地供暖为经济、合理,需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采暖管线敷设进行勘察、设计,与正宁电厂至副井场地输水管线同时敷设。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有效服务期50天,设计工作应在合同签订后有效工期内完成专家会审、提供审定的施工蓝图。
2.5 招标范围:
1.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主副井输水供暖管线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征租地图纸编制)、概算编制。服务内容包含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修改、技术性设计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时解决设计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并配合招标人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及工程验收。
2.工程设计主要内容要求:主副井输水管线接自核桃峪煤矿主井至电厂供水主管路上(电厂建设),供暖管线接自电厂冷却水主管道。生产、供暖、生活共四趟管路从电厂内布置出厂埋管至副井工业场地。(包含电厂及副井场地内部管道布置工程量)。本工程管线项目均位于工业场地外,投标人需考虑工程前期征/租地设计,项目实施前,投标人须对接政府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项目报备、审批手续,协调组织政府部门完成相关会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要求投标人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发标人使用需求先完成对工程布置区域进行地质勘察,探明情况后出具地质勘察报告,经招标人审查认可后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框定范围内容,设计达到的效果应对标国内同类设施一流标准,设计完成后组织具备资质的外部相关专家、政府部门完成施工图会审(专家会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投标人根据会审意见完成图纸修改后,向招标人提供8套施工蓝图,再根据审定的施工蓝图完成项目概算。
备注:专家会审费用(含专家费、会议场所租赁费、参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等)包含在本次报价内,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涵盖给排水工程设计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并至少具有1项担任负责人的矿井设计或管网设计合同业绩(须附可以体现负责人姓名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签证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22 日起至2024年 3 月 28 日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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