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 27批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SHDL2024062903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1001号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给煤机设备 |
2025年 8月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碎煤机、滚轴筛设备 |
2025年 7月 |
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备 |
2025年 4月交付首台套设备,第二套设备不晚于2025年 6月,运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每台机组设备同时交货。 |
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岸电变压变频装置设备 |
2025年 11月 |
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评审服务 |
2024年 8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6 |
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头部警戒装置设计技术服务 |
2024年 8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7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工程地质详勘 |
2024年 8月 1日至 2024年 11月 30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8 |
上海外高桥电厂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委托管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并通过相关评审评优验收。 |
9 |
上海外高桥电厂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咨询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并通过相关评审验收,包括提交项目电力工程安全监督合规管理咨询报告且委托人取得合法安全监督管理手续止。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
1 |
DNYZC-2024-06-01-1101-0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给煤机设备 |
1批 |
采购 2×1000MW燃煤机组 12 台给煤机设备采购(含低电压穿越)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5年 8月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2 |
DNYZC-2024-06-01-1101-0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碎煤机、滚轴筛设备 |
1批 |
提供 2台(套)功能完整的滚轴筛设备与材料及 2台(套)功能完整的环锤式碎煤机设备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5年 7月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3 |
DNYZC-2024-06-01-1101-0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备 |
1批 |
采购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主厂房 135/32/10t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含设备本体,包括电动机、吊钩、钢丝绳、行车划线、操作室、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行备品备件等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5年 4月交付首台套设备,第二套设备不晚于2025年6月,运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每台机组设备同时交货。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4 |
DNYZC-2024-06-01-1101-0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岸电变压变频装置设备 |
1批 |
包括但不限于输入变压器、变频电源、输出变压器、低压柜、监控系统(含控制柜)、岸电插座箱(含低压岸电 4进 3出转接箱)、电缆提升装置、低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相关附件等,以及整个系统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等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5年 11月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5 |
DNYZC-2024-06-01-1101-0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评审服务 |
1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拟建设 2台 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对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接入系统报告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意见。评审内容包括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4年8月1日至 2025年6月30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
300 |
6 |
DNYZC-2024-06-01-1101-06 |
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头部警戒装置设计技术服务 |
1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拟建设 2台 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根据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和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要求,投标人负责开展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头部警戒装置和码头扩建端航标灯的设计。按照项目特点,结合交通运输部对航标的相关要求,进行航海保障策略分析,给出合理航海保障方案建议,并对航海保障方案开展优化设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评审会相关流程,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行政许可的办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4年8月1日至 2026年6月30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
300 |
7 |
DNYZC-2024-06-01-1101-07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工程地质详勘 |
1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拟建设 2台 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和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要求,需对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及取排水口区域地质进行详勘,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地下障碍物物探等,提供详勘报告。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4年8月1日至 2024年 11月 30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
1000 |
8 |
DNYZC-2024-06-01-1101-08 |
上海外高桥电厂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委托管理服务 |
1批 |
实施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含与一期工程接口、厂内供热管道系统、循环水取排水隧道、配套码头改造工程)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代表建设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环保等策划、实施、控制、验收、调试及启动试运行等项目管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并通过相关评审评优验收。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
1000 |
9 |
DNYZC-2024-06-01-1101-09 |
上海外高桥电厂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咨询服务 |
1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招标人拟委托有资质的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作为本工程安全的第三方监督管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并通过相关评审验收,包括提交项目电力工程安全监督合规管理咨询报告且委托人取得合法安全监督管理手续止。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给煤机设备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2)业绩要求: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台单机容量 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碎煤机、滚轴筛设备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2)业绩要求: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火电机组 2个额定出力为 1500t/h及以上的滚轴筛及额定出力 1000t/h及以上的碎煤机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投入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为准);(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备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2)具有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许可范围需包含 A级桥式、门式起重机,同时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设计许可。(3)业绩要求: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台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同类设备指:255吨及以上桥式起重机,且单钩起吊重量需大于 130t。(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岸电变压变频装置设备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2)业绩要求: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 800KVA及以上岸电同类设备 2套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评审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①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②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③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行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 2015年 1月 1日起至少两个同类型火电工程电网接入系统审查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或竣工验收证明(若竣工需提供)等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提供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 2015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同类型火电工程电网接入系统审查业绩的主要负责人履历。【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务。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同类型火电工程是指:单机容量 10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头部警戒装置设计技术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 2015年 1月 1日起至少两个同类型沿海工程航标设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或竣工验收证明(若竣工需提供)等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提供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 2015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同类型沿海工程航标设计业绩的主要负责人履历。【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务。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同类型沿海工程是指:3.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管径不小于 4米的沿海取水或排水工程、跨海大桥(含近海河口大桥)或海上风电。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循环水取排水隧道工程地质详勘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 2015年 1月 1日起至少两个同类型海洋工程地质勘察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或竣工验收证明(若竣工需提供)等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等情况。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 2015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同类型海洋工程地质勘察业绩的主要负责人履历。【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务。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同类型海洋工程是指:海底隧道工程,或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上海外高桥电厂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委托管理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近十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 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主体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业主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即一份合同项下包含多台套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仍按一个业绩计算。【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竣工验收证明(若竣工需提供)、用户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提供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近 10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至少 1个 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主体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业主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履历;【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务。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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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电厂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咨询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地方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日期为准)至少 2个 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的安全咨询类服务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或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若竣工需提供)、用户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的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3.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应持有一级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日期为准)至少 1个 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的安全咨询类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履历。【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务。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06月 29日至 2024年 07月 05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