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3-101-01、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合隆镇(2X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2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3标段划分: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标段包1,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标段包2
2.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石灰石主要质量要求:脱硫用石灰石,颜色应为浅色、浅灰色、青灰色或棕色,拒收黑色石灰石。材料含量:石灰石主要质量要求:原料石灰石CaO>50.4%,CaCO3≥90%,MgCO3≤2.5%,Fe2O3≤0.7%,Al2O3≤0.6%,SiO2≤2.5%,水分≤1%,粒度≤15mm±5,杂质含量≤1%。石灰石粒径应在15mm±5;
数量:一标段10000吨;二标段10000吨。投标人须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
2.6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合同(提供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应具备环保部门批复的相关证件和《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
3.2.2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对本项目的授权。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两标段不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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