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代理服务项目竞谈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11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7000504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19 18: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7-23 09:4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8-31
资格条件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竞谈组织机构,对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谈,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竞谈人报名参与竞谈。
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竞谈人: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
三、竞谈组织机构:
四、竞谈内容及竞谈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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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代理服务
项目内容:排除妨害纠纷代理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满5年律师事务所。应答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供应商提供近五年(自2019年至竞谈截止日)具有至少3项为国有企业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判决书(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判决书需提供首页及判决结果页)。
9、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供应商如有围标、串标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列入D级供应商,取消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
供应商在缴纳竞谈保证金后,请通知集采中心联系人,并将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截图发给集采中心联系人,由集采中心打开文件下载权限。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