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公司3号燃机进气冷却装置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6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7000623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19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7-22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7-24
备注: 请仔细查看技术规范书资质业绩要求并上传提交相关附件
资格条件
附件4
3号燃机进气冷却装置维修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 采 购 人: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3号燃机进气冷却装置维修项目
三、 项目规模:上海华电闵行公司二期工程已建成2*30MW分布式燃气机组,于2019年底投产运行。燃机进气系统原供应商为唐纳森,布置结构为两侧进气,过滤结构依次为防鸟网、入口金属粗滤、框式粗滤、框架式精滤、翅片式进气冷却装置、除湿板、进气消音器等。进气冷却装置位于精滤后,冷却介质为制冷站的冷冻水回水,温度约12℃。冬季低温环境下用于进气空气的加热,防止滤芯结冰。夏季炎热环境下用于进气空气的冷却,提升机组在夏季工况下的出力。现需对3号燃机进气冷却装置进行维修。
四、 采购内容:
1.采购类别:【服务类】
2.采购范围3号燃机进气冷却盘管装置的拆装与修复工作,更换所有的冷却管束及换热片,更换后铜管、换热铝片材质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新更换的换热铝片应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抗氧化性能。投标书中提供修复后冷却盘管在夏季环境温度28℃、35℃、40℃三种工况下的预计冷却效果。其中35℃冷却效果需作为保证性能。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设备运至现场。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通用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间内;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 响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响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 专用资格条件
1.专业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为进气表面冷却装置制造商、维修商,如为制造商、维修商应具有燃气进气冷却系统制造或维修业绩自2018年至今1项,如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出具进气表面冷却器制造商或维修商服务授权证明文件,且满足同上业绩要求。制造商、维修商和其授权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 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提供1项10MW级以上燃机进气冷却系统改造或维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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