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度代理收费及客服接线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浩源道93号
2.2 项目规模:总供热面积约1000万平米,热用户约7万余户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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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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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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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7/18-QT-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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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至2025年度代理收费及客服接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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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范围内热用户政策咨询、费用查询电话接听及热用户采暖费争议解决,热用户不热、漏水电话报修,通过客服软件向户内维修外委队伍进行派单,燃气、热力管线施工联系电话接听并向巡线负责人派单,热用户信访工单处理及回访,供热合同签订,采暖费催缴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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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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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与供热相关(供热维保或换热站委托运行或代理收费或客服接线等)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
第二步:网上报名。(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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