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8-CDTCWB-F001
2.2 项目名称:(集团总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
2.4 建设规模:/
2.5 服务期限:5 年,合同一年一签。
2.6 招标范围:
①作为年度审计的国内/国际审计师,在年度内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的财务报表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及审阅工作
②出具审计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子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报告,出具境外子公司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下的审计报告,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审计报告在次年2 月15 日前完成;
③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④在甲方及下属上市公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如适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如适用)、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披露财务信息等方面给予全过
程配合和支持,同时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
⑤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规定,完成国资委要求的专项审计事项并出
具专项审计意见及报告;
⑥在资产、股权重组、重大融资相关工作中要求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并配合甲方按
计划完成与会计师相关的各项工作。
⑦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划分如下


2.7 授标原则: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
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果某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最高(或剔除因本条所述情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
选人的单位后,得分最高),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该投
标人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依法注册成立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且具备H 股上市公司审计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格的说明)。
投标人2022 年度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为准)多于100,000.00 万元且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400 名,
具有在2 个月内同时出具100 家法人单位审计报告的能力。
3.2.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电力、煤炭、制造、商贸、工程、金融任一行业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指2019 年-2023 年财务决算审计,下同)具有央企所属二级及以上企业
或省属国企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投标人满足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连续审计年限不超过8 年的要求。
(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
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 个月的。
②近5 年内在承担中央企业有关审计业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书面警告两
次(含)以上及被证监会处罚三次(含)以上。
③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承接鉴证、咨询、证券等新业务的处罚,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
人尚未完成整改、有关主管部门尚未恢复其新承接业务资格。
④国资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4)投标单位应有能力对公司发展、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提供及时有效的管理建议和
咨询帮助。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国资委审计机构服务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为大唐集团及
所属单位连续开展审计服务5 年的条件。
(6)投标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含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应当置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
投标人为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联系所、合作所或者与国际会计公司存在其他业务合作关系
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应当与国际会计公司物理隔离。
(7)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为总所,不得以分所名义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
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
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7 月17 日至2024 年8 月31
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
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
标文件时需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
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
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 年8 月7 日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
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
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B 座
邮编:10040
联系人:王子鑫
电话:010-68777193(电话不通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wangzixi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