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FCD前核应急专题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FCD前核应急专题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2-30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FCD前核应急专题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福建霞浦核电项目厂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的长表岛,厂址规划建设7台核电机组。其中,华能霞浦核电项目规划建设4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机组和1台60万千瓦高温气冷堆机组,中核霞浦项目规划建设2台60万快堆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FCD前核应急专题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止。
2.6 招标范围:两个项目同处一个海岛厂址,且为不同堆型机组,鉴于厂址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现拟委托承担单位开展FCD前相关服务:霞浦厂址应急撤离及隐蔽防护行动专题研究、霞浦厂址统一核应急管理技术支持、应急设计符合性评价专题、核准后—装料前施工阶段核应急预案审查等技术服务,为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和中核霞浦核电项目的协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促进提升行业内对统一核应急管理相关问题的认识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核应急或者事故后果评价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9时00分起至2024年0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FCD前核应急专题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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