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轴流风机本体流量测量装置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轴流风机本体流量测量装置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1-241)
项目所在地区:招标人指定的项目现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轴流风机本体流量测量装置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项目现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轴流风机本体流量测量装置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项目现场。
2.5 交 货 期: 订单下达之日起2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轴流风机本体流量测量装置,包括风量测量取压管预估320套、就地仪表柜预估30套、CEMS恒功率伴热管线预估500米、现场运维服务预估10个项目,具体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站风机在线监测系统或脱硫CEMS系统(含烟气流量测量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3时59分起至2024年0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轴流风机本体流量测量装置框架协议招标"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1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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