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新华电厂液氨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新华电厂液氨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3-35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辖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新华电厂液氨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庆热电-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新华电厂-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2.2规模:大庆热电为2×350MW的超临界参数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华电厂为300MW机组。
2.3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若中标,分别与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投标方负责液氨的供货、检验、运输,负责提供液氨的技术资料,负责液氨装车,运输、卸车(汽运)操作等各项工作。大庆热电暂估数量400吨,浓度≥99.8%。新华电厂暂估数量500吨,浓度≥99.8%。
2.6交货地点: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民街100号;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2.7交货期:大庆热电:一年(2024年-2025年)
新华电厂:一年(2024年-202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单项合同500吨的液氨供货业绩,或年销售量至少1000吨的液氨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等)。
3.2.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须提供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液氨检验报告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液氨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代理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材料(按①中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生产厂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允许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本招标文件不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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