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场站短路比计算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29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7001213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01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8-05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8-30
备注: 见采购文件
资格条件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场站短路比计算及提升措施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场站短路比计算及提升措施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
NXGS-JT-XXXX-XXX
四、项目简要介绍
1.项目概况
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境内,建设规模89.8MW,拟建场址用地面积约2700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备案并取得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接入系统设计批复文件,同意接入黄岗110kV变电站。
2.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GB/T 40427-202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范》(GB/T 40581-2021)和《电网运行准则》(GB/T 31464-2022)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完成《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短路比研究报告》和《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宽频振荡预评估报告》的编制,出具最终报告时须取得中国电科院的签章(五级审核)。
五、采购方式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的CNAS资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报价截止日),须具有1项及以上短路比计算或整站建模类似业绩。(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发票不限金额,如无发票,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合同业绩真伪的有效材料,比如合同相对方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4.供应商与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5.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日前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谈日前尚未解除的)。
7.不接受列入集团或宁夏区域D级供应商名单的企业(限制期限未解除的)。
8.不接受联合体。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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