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锅炉灰渣综合利用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锅炉灰渣综合利用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7541,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锅炉灰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项目内容为负责锅炉灰渣的运输及处置工作,主要工作为对榆林化工锅炉灰渣进行运输及合规合法综合利用处置。
招标范围:
①负责对锅炉灰渣进行运输及合规合法综合利用处置;约16万吨/年锅炉粉煤灰(干基)、3万吨/年炉渣(湿基)的综合利用处置工作,减去冬季2个月综合利用单位无法生产影响,综合利用量应为13.3万吨/年锅炉粉煤灰(干基)、2.5万吨/年炉渣(湿基),共计15.8万吨/年,具体以甲方实际产量为准。
②运输任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置内容(包含综合利用灰渣及未综合利用灰渣运输去渣场填埋两部分)的全部运输任务。
③锅炉灰渣运输路线:从出灰渣口运输至2号门出厂,至综合利用单位或园区渣场。
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
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身具备处置利用条件的,需提供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身不具备利用条件的,需要交由终端用户使用的,须提供与下游处置利用终端用户签署的合作协议,及下游处置利用单位的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锅炉灰渣处置(或包含锅炉灰渣或粉煤灰处置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内容不得遮挡,须清晰可查,否则按照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应至少配备5辆以上车辆,其中运输粉煤灰车辆应为专用罐车,具有抑尘措施;运输锅炉渣车辆应密封良好,不得遗洒。总体上应能够保证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锅炉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生产运输任务需要。
【8】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在陕西省榆林市固废系统备案,或承诺中标后内完成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或者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6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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