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除氧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项目整体进度: 26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文件价格 |
1 |
DNYZC-2024-08-01-059-01 |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除氧器设备采购 |
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共采购 2台套除氧器设备(含除氧器本体、内部管道、阀门、保温固定材料、热工仪表、和其他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2025年 前完成#3机组除氧器供货,2025年 前完成#4机组除氧器供货(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除氧器设备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2)具有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许可范围需包含 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同时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设计许可;(3)业绩要求:具有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同类设备 2台及以上且超过 1年的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6)其他要求:无;同类设备指:国内 1000MW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管式除氧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6时 00分至 2024年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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