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无人机巡检系统智能化管理与数据分析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无人机巡检系统智能化管理与数据分析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1-06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徽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无人机巡检系统智能化管理与数据分析平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温州泰涵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徽省
2.2 规模: 温州泰涵新能源有限公司户用分布式 300MW 光伏项目利用绿色环保的太阳能进行发电,项目容量为 300MW,由若干个单体项目组成,单体项目安装容量在10-50kWp不等,各项目均采用 380V/220V接入招标方电表前公共电网 380V/220V线路,分布于河南省和安徽省11个地市不同区域内,共计13222户,其中河南27.15万千瓦,安徽2.85万千瓦。 在此基础上通过布设1套无人值守化系统对周边300平方公里覆盖范围内的光伏设施开展全自主巡检工作。
2.3 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货
2.4 标段划分: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无人机巡检系统智能化管理与数据分析平台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标段拟采购1套无人值守化巡检系统,包括2台全自动机场、2架中型多旋翼无人机、30倍光学变焦吊舱及红外热成像吊舱等设备,依托智慧巡检系统平台远程实现飞机的全自主巡检工作,实现对光伏板、输电线路的高频次、常态化、无人化巡检。机场要求覆盖周边300平方公里范围,实现对区域内所有光伏板的全自主巡检。
设备及软件平台价格应包含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第三者责任保险、设备险、软件维护、网络通讯等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安徽省项目,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无人机相关设备或服务类业绩(合同证明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方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无人机巡检系统智能化管理与数据分析平台采购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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