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409号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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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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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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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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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26/22-QT-0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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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街新建幼儿园供热管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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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二级供热管网的管道、阀门、法兰、弯头、板式换热器、补水泵等采购安装;现状2台管壳式换热器拆除,新建板换管道连接;管道支架、固定墩、直埋部分土建设计、施工、保温补口等;本项目包含设备采购、安装施工、无损检侧、设计、红线规划手续等费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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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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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0.投标人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业绩至少 1 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热力管网施工合同业绩
(2)热力管网改造合同业绩
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
第二步:网上报名。(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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