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成都分公司水轮机检测试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成都分公司水轮机检测试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796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自合同生效起至2026年,招标人承接的成都分公司所负责的区域内水轮机检测试验委托给中标人开展试验工作。各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数量,根据现场工作需要,招标人将以委托书形式委托中标人。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至2026年
预计工作量:根据招标人承接的技术服务项目工作需要,确定部分技术服务项目,委托投标人检验内容及数量,投标人按照委托开展项目工作,实际发生工作量根据招标人项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服务内容及工作量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550MW及以上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甩负荷试验或稳定性试验或水轮机运行参数率定试验业绩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轮发电机组试验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试验中心(试验室)负责人或主任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3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9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