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新能源公司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海南公司新能源公司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8023,招标人为国能(海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海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海南公司新能源公司下属各光伏项目地址:
1.海南省内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容量50万千瓦,项目地点海南省全域范围内;
2.海南澄迈县塘北村乡村振兴项目,容量1万千瓦,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塘北村;
3.海南定安龙湖项目增补地块项目,容量3万千瓦,项目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4.海南万宁礼纪项目增补地块项目,容量5万千瓦,项目地点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
5.海南省复合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容量10万千瓦,项目地点海南省全域范围内;
6.非海南省区域光伏发电项目,容量20万千瓦,项目地点全国范围国内非海南区域。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涉及海南省内10万千瓦容量集中式光伏项目5个,增补地块3项,2万千瓦及2万千瓦以下复合型分布式项目不少于5个,全国范围内非海南区域10万千瓦容量集中式光伏项目2个,总计15项光伏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集中式项目含送出工程及升压站地块),工作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并按照会议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应根据项目所需政府行政审批权限,取得审查意见或政府批复。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项目服务为止或双方解除协议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满足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1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国内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4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0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