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北京公司4座维检中心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8-01-476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详见各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 |
11 |
DNYZC-2024-08-01-476-11 |
D11-11国家电投北京公司4座维检中心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 |
达茂旗维检中心站河口维检中心站四户王维检中心站太平维检中心站 |
计划服务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 年 9 月计划结束日期:2024 年 11 月,质保期 1年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11 |
D11-11国家电投北京公司4座维检中心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认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真实,无税务处罚情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至少 3个安装调试摄像头及监控系统集成业绩。业绩合同提供扫描件,包含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盖章页。4.投标人近 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至2024年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信息服务费报名需支付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