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公司上海华电金山科华3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9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8000677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工程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2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8-27
开工时间: 2024-09-21
备注: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税率为9%,设备购置费税率为13%,其他费用税率6%
资格条件
附件4
上海华电金山科华管道350K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 采 购 人:上海华电太阳能发展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上海华电金山科华管道350K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三、 项目规模:本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划350KW,拟采用575Wp光伏组件约695块,安装在科华热力管道新建厂房屋顶。
四、 采购内容:
1.采购类别:工程类。
2.采购范围:完成上海华电金山科华管道350KW分布式光伏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光伏组件、逆变器由采购人自行采购除外)采购及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监造、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调试、试验、缺陷处理、评优、与工程配套的竣工验收工作、竣工图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 2024年。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五、采购限价(含税): 65.69 万元。
六、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间内;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 响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响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响应。
专用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自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项已成功运行二年(项目并网验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
注: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相关资质证书如从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无此证,将视为虚假证书(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通知或出具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证明的特殊情况除外)如发现虚假资质、证书或业绩,取消其资格,将按相关规定启动中国华电集团D级供应商(取消其至少一年在华电集团参与项目的资格)申报程序。
业绩证明(最低要求见谈判公告),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业绩要求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范围内容、规模、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等主要信息(合同中如相关内容未体现的,可在合同后附由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但供应商未提供合同材料或证明材料支持,或所提供的业绩规模不够或非类似项目的业绩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计入合格业绩)。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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