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在线化学仪表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在线化学仪表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1-2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在线化学仪表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在线化学仪表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2.5 交 货 期: 《框架协议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在线化学仪表预估71台套,其中包含在线电导率表、在线溶解氧表、在线pH表、双通道电导率表/溶解氧表、总磷在线自动监测仪、在线酸浓度分析仪、在线碱浓度分析仪等,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与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订单,导致招标人顺延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在线化学仪表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3时59分起至2024年0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在线化学仪表框架协议招标"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0时3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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