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万吨级煤码头港池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 万吨级煤码头港池航道维护疏浚工程)已由(/)以(/)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GD-202409046
2.2 项目名称:7 万吨级煤码头港池航道维护疏浚工程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饶平县柘林镇
2.4 建设规模:370 万m³
2.5 计划工期:疏浚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从2024 年12 月1 日至2025
年4 月29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 工程施工范围
本工程为7 万吨级煤码头港池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施工,疏浚范围包含煤码头、
大件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港池回旋水域、航道(转弯段及直线段K0+000 至
K6+500)。本工程主要设计尺度如下:煤码头停泊水域长280m、宽65m、底标高
-15.4m(当地理论基准面起算,下同),港池回旋水域直径460m、底标高
-14.5m,7 万吨级航道长13.524km(K6+500 至K11+800 段已达设计水深,本次
不疏浚)、底宽170m、底标高-14.5m,边坡均为1:5;大件码头停泊水域长
136m、宽32m、底标高-7m,港池回旋水域直径216m、底标高-5.8m(详见附件
1:施工图纸)。投标人应按照图纸上所标明的疏浚区位置及设计断面尺度进行
疏浚,并应包括清除和处理疏浚物质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辅助工程和项
目相关前期工作服务内容。设计断面疏浚量274.08 万m³(工程量采用交通运输
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海事测绘中心2023 年12 月水深图计算),1 年回淤工
程量95.71 万m³,预估疏浚工程量合计约为370 万m³。
2.6.2 工程相关服务工作内容
2.6.2.1 投标人负责按照主管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工程开工前期所有相关
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权籍调
查、海域使用权不动产证书办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疏浚
物倾废许可或疏浚物上岸处理手续、通航安全保证方案编制及评审、水上水下活
动许可、航行通告发布等)。若前期工作相关费用确需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主管
政府部门,则该部分费用需在结算时从合同结算价中扣除。
2.6.2.2 投标人需负责落实施工过程中所有应采取的相关安全、环保等措施,
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环境监测、抛泥区环境监测、施工水域
警戒、与周边渔民及相关企业协调等)。若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环保措施费
确需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主管政府部门,则该部分费用需在结算时从合同结算价
中扣除。
2.6.2.3 投标人需负责项目验收过程中需开展的所有验收相关手续,并承担
相应费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评验收、通航安全核查等),若验收工作相
关费用确需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主管政府部门,则该部分费用需在结算时从合同
结算价中扣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10 年(2014 年8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沿海地区5 万吨级及以上基建性或维护性航道疏浚工程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交(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交(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
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
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8 月20
日至2024 年09 月03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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