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智能化应用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21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8000795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6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8-28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9-06
备注:
资格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智能化应用建设/财务智能化应用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标段名称:财务智能化应用建设/财务智能化应用建设
2.采购编号:hdfj202408-61
3.采购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服务期限:2024年00-2024年,具体以通知为准。
5.服务地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华南分中心
6.项目简介
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智能化财务管理模式已是大势所趋。财务共享华南分中心拟建设MIRO发票校验过账应用场景,通过智能技术的融合运用,实现采购订单信息、入库单信息、发票信息等业务、财务数据进行识别确认、交叉校验,并在线上业务流程的关键节点,替代人工完成三单匹配工作,生成会计凭证,实现对物料采购、服务确认等采购订单类报账单据的智能审核,有效降低财务人员工作压力及错误率,全面高效提升共享财务人员业务处理效率。
7.项目采购范围
1.待办单据分拣:自动判断单据流程岗位,并根据应付到期日、业务类型、质保金到期日、合同用印日期、发票日期等信息筛选待审核单据,对于需要人工审核的单据自动派单至指定人员处理。
2.单据基本信息采集:自动进入单据界面,采集单据稽核所需要的结构化信息,包括单据基本信息、供应商信息、合同信息、采购订单结算信息、发票信息等。
3.单据附件识别:自动下载发票结算报账单的单据附件,包括入库单、结算单、发票等,采用OCR技术实现对影像文件的自动识别,提取附件关键信息,包括采购订单号、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结算金额、发票开票信息、发票金额、税额等。
4.SAP入库单查询:自动登录SAP系统,根据单据附件内识别到的采购订单号、工厂编号、入库单号,查询入库单详情,读取以下信息:物料号、物料描述、单位、订单数量、单价、金额、以及所有行记录的汇总金额(即净汇总金额)。
5.单据智能稽核:根据读取的单据结构化信息与识别出的影像信息进行交互校验核对,并联查SAP系统的入库单信息,通过“RPA+AI+OCR+NLP+知识图谱”完成物资采购类、服务采购类发票结算单的智能稽核。
6.MIRO校验过账:对稽核通过的单据,自动进行服务确认、MIRO过账处理,对于稽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反馈审核意见,进行回退处理。实现MIRO过账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实现业务审核工作的提质增效。
7.邮件报告反馈:完成结算单据校验与MIRO发票校验过账后,生成执行报告,并通过邮件的方式给指定用户反馈任务处理结果与执行报告明细。
8.安全要求: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安全责任,执行国家、行业和项目单位的有关安全标准及规范规定,做到施工安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控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设备、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保事件。
9.质量要求:
合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开启报价后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将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合格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CMMI3及以上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0年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企业财务信息化或RPA项目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内容)。
3.信誉要求: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被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4.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同一人为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管的;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无
资格条件要求以本章节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视为无效。
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有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报名和首轮报价(应答)截止时间
2.报名时间:2024年0。(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3.首轮报价(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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