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本项目场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境内。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农(渔)业设施部分总占地面积约1965亩,主要建设农渔业设施及配套工程。本项目农渔业设施设计、建设要满足《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和本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的要求。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2024年10月开工,2024年12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最终交付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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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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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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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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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16-QT-3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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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一期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农(渔)业设施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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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电滕州西岗一期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农(渔)业设施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农(渔)业设施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包括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含租金、租赁等手续办理、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清理、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费用),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安装,以及池塘开挖改造、池塘挖深清淤、池塘护坡加固、运输道路修建、排水系统构建等建筑安装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等一揽子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负责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不含工程监理、环水保“三同时”方案编制,投标人应做好与光伏电站侧设计、施工、调试等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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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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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农业或渔业设施施工(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
第二步:网上报名。(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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