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热费回收诉讼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28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8001106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3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9-03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9-20
备注:
资格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热费回收诉讼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二、采购组织人: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公告编号:
五、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热费回收纠纷事项进行资料收集整理、立案、出庭、参与调解、领取法律文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应答人必须按资格后审条件内容逐项、准确的提供全部资料(资格后审过程中,将对应答人提供的资料与资格后审条件逐项核对),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答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谈;
(4)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www.mem. 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具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 2021 年至今具有1项不少于100万元标的额的民事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业绩(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以上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必须真实,且与响应供应商主体一致,否则在评审时做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管理
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表明已明确掌握采购需求,并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参与报价。除不可抗力或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造成无法履约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以报价错误、计算错误、技术条件理解不透彻、供货周期不满足要求及其他人为原因为由放弃报价,否则一律纳入区域 D级供应商(黑名单),且限制期间为1年,其处罚期间的报价无效,该名单在全区域共享,各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八、公告发布及谈判时间、地点:
2、公告时间: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 9: 00。
3、谈判开始时间:2024 年 月 日 9: 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