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福瑞能源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池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发布时间:2024-08-28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8001115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1 12: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9-06 12:0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9-18
备注:
资格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池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标段名称:池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技术服务
2.采购编号:CTJT-202461
3.采购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月内
5.服务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池潭村池潭电站
6.项目简介
根据《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河湖管理司、信息中心关于抓紧开展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运管函[2024]4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商请做好能监部门注册登记的大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工作的函》【闽水函[2024]631号】要求, 我厂需按要求做好池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和上图工作,因池潭水库为有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需于2024年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划定成果上图工作。按要求需将水库工程划界成果制作成为面状Shapefile 格式文件、文件需统一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以经纬度(单位:度)表示,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该项工作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
7.项目采购范围
7.1工作内容
池潭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地形图采购与整编:(2)绘制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线;(3)资料转换完成平台上图。
7.2工作范围
按照确保工程安全和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原则,依法依规拟定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工作范围为:
(1)电站枢纽区和运行区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2)库区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3)大坝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8.安全要求: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执行国家、行业和项目单位的有关安全标准及规范规定,做到施工安全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等。杜绝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其他事故。
9.技术要求:
1.将水库工程划界成果制作成为面状Shapefile 格式文件。
2.文件统一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以经纬度(单位:度)表示,使用十进制数字形式,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2024年开始,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核对模块中,利用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上传功能,导入Shape-file文件,系统自动实现空间数据上图。
4. 成果图需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在后续工作中,涉及水库工程划界成果调整变更的,要同步完成更新上图。
上图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开启报价后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将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合格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提供最近3年(2022-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
3.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近5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水电站(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被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同一人为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管的;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
无
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有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报名和首轮报价(应答)截止时间
2.报名时间:2024年 8 月 28 日。
3.首轮报价(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6 日。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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