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重庆华电巫溪樟木桠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巫溪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
2.2 项目规模:单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约15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且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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