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滨海发电2024年下半年石灰石第二批次采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 1:通过在 F原煤仓上适当位置开孔增加一个小煤仓,并安装单向给煤设备,将优质煤送入劣质煤仓 E给煤系统磨煤机入口,新增给煤机入口煤斗设上、中、下三组气锤,每组两个,给煤机出口落煤管设置上、下两组气锤,每组一个,新增给煤机上、下均设置气动插板门,2E给煤机入口插板门更换为气动插板门,保证开关灵活可靠,新老给煤机中的燃煤经原给煤机下煤插板进入磨中,外挂小煤斗入口处加装有高位助流装置,同时对控制逻辑进行修改
标段 2、3: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电厂容量为 2×1000MW燃煤机组,一期建设规模为 2000MW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区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3 |
DNYZC-2024-09-01-096-03 |
97.3滨海发电2024年下半年石灰石第二批次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
97.3滨海发电2024年下半年石灰石第二批次采购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供应的石灰石推荐由(广西区域、安徽区域、浙江区域)三区域之一生产的石灰石原料。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经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独家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授权代理证明文件须具有唯一性,生产厂家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及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矿山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提供《接受最低评标价承诺函》。(3)投标人具有近 3年内(自 2019年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热线服务:上午
4.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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