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辐射防护现场运行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辐射防护现场运行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2-08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辐射防护现场运行服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华能海南昌江核电3、4号机组已于2021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为确保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核电现场辐射防护工作顺利实施,环境应急部拟引入辐射防护现场运行服务人员,从事3、4号机组装料及后续机组日常运行期间的辐射防护相关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辐射防护现场运行服务外委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 计划自2025年—2027年
,具体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辐射防护现场运行服务,主要负责华能昌江核电3、4号机组辐射控制区卫生出入口运行管理、外围子项辐射监督与管理、现场辐射防护监督与技术支持、辐射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辐射防护物资管理、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核电厂防护支持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须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能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扫描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2.3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
09时00分起至2024年0
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辐射防护现场运行服务外委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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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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