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章程修订律师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06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9000214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9 08:59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9-13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9-18
备注:
资格条件
第一章 竞谈公告
受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章程修订律师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告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非采购合同号):SAC-JT-01-2024524
1.2 项目类型:服务
1.3 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8号
1.4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章程修订律师服务,服务范围包括(1)审核下属企业章程(含合资协议)修订内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聘请方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2)对控股子企业(合计5家,含中外合资企业2家)章程修订涉及的他方股东意见、“三会”议案内容及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由承办律师深入研究,提出法律建议,并按期限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商业谈判等;(3)对全资子企业(合计17家)章程修订涉及的文件内容及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由承办律师深入研究,提出法律建议,并按期限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采购需求
2.1 采购内容:国电南自所属企业章程修订律师服务,服务期限截至2025年。
2.2 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三、采购方式
3.1本次采用公告邀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启报价后,谈判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含资格审查与响应性评审),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评:
4.1通用资格条件
4.1.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竞谈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谈;
(3)供应商不得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列入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4) 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采购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2 专用资格条件
4.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立时间在5年及以上。
4.2.2 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21年00至今,至少提供2份不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常年法律咨询顾问的业绩及至少1份中外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注: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4.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竞谈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竞谈文件售价
5.1供应商报名时间:2024年00至2024年0008:59时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