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61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莱城发电厂厂区内。
2.2项目规模:#1、#2煤场为一座封闭煤场,长276.5米,跨度126米,#3煤场长160米,跨度109米,在2座封闭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2024年,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改造,标段编号CHDTDZ001/23-QT-161401。招标范围:对莱城发电厂2座煤场进行全自动盘煤改造,在封闭煤棚顶部安装14套固定式盘煤仪,含配套设施、盘煤管理软件、皮带廊道巡检机器人、煤场视频监控等辅助设备,并与厂内燃煤验收管理信息系统、FPM、SIS 等系统数据联通,与公司内部MIS网络对接,预留数字化煤场、斗轮机无人值守数据接口,实现全自动精准盘煤。本工程涉及的所有物资采购、供货及安装、施工、调试及技术服务等施工均包含在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方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的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需提供此项目激光扫描仪的品牌及型号,以及扫描仪厂家官方对外公开的技术参数资料和可查询到相关技术参数资料的网站地址;投标人提供的激光扫描仪要求为进口品牌(该品牌在国内应用数量不低于100台,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页扫描件),提供对应产品型号的证明文件。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盘煤仪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投标方应为盘煤扫描仪生产厂家或产品授权经销商。投标方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盘煤扫描仪相关证明材料(盘煤扫描仪检验报告等资料),且证明材料上的公司名称与投标方名称一致;产品授权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正规授权代理书,授权书追溯可查。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09 14:00到2024-09-17 23: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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