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穆响路5001号。
2.2项目规模:67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施工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
号锅炉屏式过热器T23管材隐患治理改造工程(CHDTDZ001/23-QT-162201)。招标范围: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屏式过热器T23管材隐患治理改造工程,包括4号锅炉分隔屏过热器、后屏过热器改造两大部分内容。分隔屏过热器管屏进行整体改造,对原T23管材升级改造为T91材质,每个管屏外三圈底部弯头升级为S30432不锈钢材质。后屏过热器管屏进行整体改造,对原T23管材进行升级改造为T91材质,外6圈采用super304H-SB材质。该项目采用PC承包采购模式,包括设计、制造、设备供货、施工安装工程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
9.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及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锅炉整机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3项。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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