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达坂城、吐鲁番、布尔津
2.2 项目规模:1239.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30天内完成产品到货准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施工时间按照机组数量而定,一台机组不超过1天。详见技术规范。
2.4 招标范围
(1)所属11座场站760台直驱机组安全链独立电源改造项目(CHDTDZ046/16-QT-35901):对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11座场站760台风机机舱变流柜内增加1个24V DC电源模块和1个不间断电源,保证机组安全链系统独立电源供电。设定好输出电压控制压降不超额定电压10%,使安全链24V DC供电系统与其它系统供电分离的同时,解决后备电源组可靠性不足的问题。更换柜内安全链线缆颜色,便于区分其他供电线路,符合风电机组使用环境及工况条件。主要涉及760台风机AC/DC模块、UPS模块、碳基电容模组及安装附件760套。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维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安装合同业绩;
(3)风电机组改造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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