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2024-2025年消石灰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2024-2025年消石灰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3-11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2024-2025年消石灰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 海拉尔热电厂火电装机4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2024-2025年消石灰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5 交 货 期: 框架协议执行期为一年
2.6 招标范围: 采购中水混凝澄清处理用消石灰,全年预计使用量约25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累计不少于50万元消石灰的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累计金额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优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5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2024-2025年消石灰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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