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入厂、入炉采样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入厂、入炉采样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3-14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入厂、入炉采样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入厂、入炉采样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西南部,行政区划属大庆市管辖,厂址东邻通辽至让胡路铁路线;距位于电厂东北的新华屯车站2.5km,距大庆市中心区约70km。
2.2规模:1×330MW、1×200MW
2.3标段划分:采购并免费安装调试4台皮带中部采样机系统设备。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皮带采样机入厂采样机技术规格SM1200-RCPC2套;(2)皮带采样机入炉采样机技术规格SM1200-RLPC2套。
2.5交货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交货期:总工期为90日内(供货,现场施工6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项所投产品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设备制造厂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
4.6 招标文件费:本招标文件不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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