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尿素集中采购(二标段,1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尿素集中采购(二标段,1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33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庄河公司、大开厂2家电力企业分别位于庄河市黑岛镇和大连市经济开发区。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方法,即在装有催化剂的反应器里,烟气与喷入的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还原反应,生成无害的N2 和H2O,实现脱除氮氧化合物的目的。年尿素用量约5400吨。 厂址所在地:庄河公司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大开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
招标范围: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2家电厂尿素采购,其中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预估量3600吨,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预估量1800吨,合计预估量5400吨,具体数量以此期间的用量为准。
交货期:2024年0至2025年。详细要求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本次招标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尿素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五辆自有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件或提供五辆租赁车辆合同或协议及租赁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上所列检验记录有效期须满足要求,过期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4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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