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安全培训体验馆的设计、施工、供货、安装工作,并全部验收合格可正常投入使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安全培训体验馆项目或具有与安全培训体验馆类似功能项目的设备供货及配套建设的完工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未提供用于证明完工业绩的材料,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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